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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9-29 11:05:32作者:智慧百科
根據(jù)《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京建法〔2011〕25號)、《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資格復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發(fā)〔2021〕8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現(xiàn)將剩余房源面向取得公共租賃住房備案資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房山區(qū)輪候家庭,采取“快速配租”方式進行配租,現(xiàn)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配租房源情況
本次配租共涉及14個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屬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產權項目6個,燕房投資項目7個,企業(yè)自持項目1個,可配租房源626套,其中:大套型358套、中套型115套、小套型153套。
序號 | 產權單位 | 項目名稱 | 剩余 | 大套型 | 中套型 | 小套型 | 租金 | |||
房源 | 價格 | |||||||||
合計 | (元/㎡·月) | |||||||||
(套) | 小計(套) | 面積區(qū)間(㎡) | 小計(套) | 面積區(qū)間(㎡) | 小計(套) | 面積區(qū)間(㎡) | ||||
1 |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 | 富禧良嘉園 | 19 | 0 | — | 18 | 49.67-51.75 | 1 | 37 | 32 |
2 | 樂活雅苑 | 37 | 37 | 58.19-59.28 | 0 | — | 0 | — | 20 | |
3 | 領峰四季園 | 8 | 4 | 59.69-61.34 | 0 | — | 4 | 41.28-41.68 | 33 | |
4 | 漫緹家園 | 24 | 2 | 57.12 | 9 | 53.22-53.94 | 13 | 40.79-41.63 | 20 | |
5 | 燕?!ご髮W城家園 | 5 | 0 | — | 2 | 56.06-56.35 | 3 | 40.29-42.88 | 33 | |
6 | 燕保·阜盛家園 | 82 | 6 | 57.37-58.84 | 24 | 50.57-54.38 | 52 | 38.44-42.69 | 31 | |
7 | 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青春天著 | 37 | 0 | — | 37 | 56.2-56.9 | 0 | — | 36 |
8 | 閻村紫欣苑 | 89 | 0 | — | 13 | 49.42-51.64 | 76 | 36.01-40.16 | 22 | |
9 | 櫧榆樹 | 6 | 0 | — | 3 | 52.95 | 3 | 37.71-39.17 | 13.5 | |
10 | 天資華府(只有一居) | 270 | 270 | 58.7-59.74 | 0 | — | 0 | — | 38 | |
11 | 清苑嘉園(只有一居) | 34 | 34 | 59.2-59.99 | 0 | — | 0 | — | 36 | |
12 | 圣水嘉名 | 12 | 5 | 55.25-59.13 | 7 | 46.23-47.91 | 0 | — | 14 | |
13 | 佳和家苑 | 1 | 0 | — | 1 | 43.14 | 0 | — | 27 | |
14 | 企業(yè)自持 | 佳和家苑 | 0 | 0 | — | 1 | 51 | 1 | 38.86 | 27 |
合計 | 626 | 358 | — | 115 | — | 153 | — | — |
在配租過程中如有新騰退等原因產生的房源將一并納入上述配租房源中。房源戶型以實際交付入住房屋戶型為準,面積和租金價格最終以申請家庭與產權單位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
二、意向登記
(一)配租對象
2022年10月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賃住房備案資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房山區(qū)輪候家庭。
重點說明:
1.非本次配租對象家庭登記無效。
2.已經(jīng)簽約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項目的家庭,不得重復參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記。
3.申請家庭在輪候期間,婚姻、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發(fā)生變化,未如實申報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標準的,不得進行意向登記。
4. 截止登記結束之日,申請家庭中有年滿60周歲老人的,可認定為“60周歲(含)以上老人家庭”。
(二)登記時間
2022年10月8日上午10:00 至10月10日下午17:00(3天)
登記結果僅針對本次配租工作,登記時間截止登記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
(三)登記方式
本次意向登記工作,采取網(wǎng)絡登記的方式。申請家庭可采取以下兩種登記方式:
1.自行登記:申請家庭自行登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官網(wǎng),點擊“業(yè)務辦理”—“快速配租”—“登記”按鈕進入登記系統(tǒng)界面,并按照相應提示進行操作。(快速配租系統(tǒng)操作手冊詳見附件)
2.協(xié)助登記:對于不熟悉電腦操作或網(wǎng)絡辦理意向登記存在困難的家庭,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備案通知單原件到原申請街道(鄉(xiāng)鎮(zhèn))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員協(xié)助進行網(wǎng)絡登記。
特別提示:
1.此次登記通過系統(tǒng)自動采集家庭資格信息,如申請家庭資格正在變更或正在進行其他住保業(yè)務可能無法正常注冊登記。如滿足上述條件的家庭不能注冊或注冊成功后系統(tǒng)顯示家庭信息和實際不相符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攜帶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備案通知單原件,到原申請街道(鄉(xiāng)鎮(zhèn))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員協(xié)助進行網(wǎng)絡登記。
2.如不清楚備案編號的家庭可登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官網(wǎng),點擊首頁里的“保障房搖號結果”—審核分配里的“備案結果查詢”輸入主申請人的“姓名” “身份證號”選擇“房山區(qū)”進行查詢;或申請人到原申請街道(鄉(xiāng)鎮(zhèn))住房保障窗口查詢。
(四)登記原則
登記家庭應在保障性住房備案資格規(guī)定的配租套型標準內選擇唯一套型(如大套型、中套型、小套型)進行意向登記。保障性住房規(guī)定的配租套型標準為:
此次意向登記不針對指定項目進行登記,不允許升檔、降檔登記。一經(jīng)登記,即視為申請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記套型的登記結果在上述項目中選租對應套型的房源。
(五)分組及排序規(guī)則
1.備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備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備案年份相同的,具備優(yōu)先配租資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備普通資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備案年份、配租資格相同的,意向登記時間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記時間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優(yōu)先配租資格家庭包括:城鎮(zhèn)低保家庭(含分散供養(yǎng)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過大手術家庭、重度殘疾家庭、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家庭、見義勇為家庭、成年孤兒家庭、消防救援人員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原“三房”輪候家庭、60周歲(含)以上老人家庭、優(yōu)撫對象(含復轉軍人、復員軍人)家庭、2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其中城鎮(zhèn)低保家庭(含分散供養(yǎng)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在完成網(wǎng)絡登記后,還須于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3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期間前往戶籍所在街道(地區(qū))住房保障窗口提交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含分散供養(yǎng)),或有效期內的《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進行線下確認,逾期未提交相關證件或提交證件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納入優(yōu)先家庭。
每當有新的申請家庭登記成功后,登記系統(tǒng)將會按照以上排序原則更新排列順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記操作時刻獲得的順序并不代表最終的登記順序。
(六)意向登記排序結果公示
意向登記工作結束后,意向登記家庭登記名單將于2022年10月11日,在房山區(qū)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房山區(qū)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bjfsh.gov.cn/zwgk/zfbz/)。
三、配租資格審核
本次配租項目在簽約入住前,將由房山區(qū)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輪候期超過一年的選房家庭開展資格復核。未按規(guī)定時限參加復核或資格復核未通過的家庭,此次選房視為無效,產權單位(運營單位)不予為其辦理入住手續(xù)。
四、選房入住
(一)選房順序公示
最終選房順序擬于2022年11月底前在房山區(qū)人民政府網(wǎng)站進行公示。
(二)選房安排
1.產權單位(運營單位)將根據(jù)疫情防控情況及北京市相關政策組織選房,選房時間另行通知。
2.產權單位(運營單位)將依據(jù)公示的最終選房順序開展選房工作。
溫馨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順序依次開展選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況下,登記配租套型為中套型且《保障性住房備案通知單》登記套型為中或大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檔選擇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況下,登記配租套型為小套型且《保障性住房備案通知單》登記套型為單居、小或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檔選擇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檔選房(例如:登記配租套型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檔選擇大套型房源);亦不可以降檔選房(例如:登記配租套型為大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檔選擇中套型房源)。選房時請攜帶《保障性住房備案通知單》,參加選房環(huán)節(jié)的申請人可到原申請街道(鄉(xiāng)鎮(zhèn))住房保障窗口打印。(街道(鄉(xiāng)鎮(zhèn))辦公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詳見附件)
(三)選房工作結束后,本次選房順序號自動失效
本次選房工作由產權單位(運營單位)組織實施,具體選房時間、地點以發(fā)放的《選房通知單》為準。請各登記家庭保持通訊有效、準確、暢通。
(四)簽約入住
產權單位(運營單位)按項目分批次為通過資格復核且符合選房原則的家庭安排辦理入住手續(xù),未通過資格復核的家庭,此次選房視為無效,產權單位不予為其辦理入住手續(xù)。具體時間、地點以產權單位(運營單位)通知為準。
特別提示:
根據(jù)《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資格復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發(fā)〔2021〕8號)文件第四(二)條規(guī)定,家庭放棄選房或簽約累計兩次的,一年內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滿后,經(jīng)該家庭申請,區(qū)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復核程序對該家庭進行資格復核,經(jīng)復核仍然符合條件的,可再次納入配租范圍。公租房備案家庭再次累計兩次放棄選房或簽約的,區(qū)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三年內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租金補貼
(一)承租公租房的申請家庭,按照公租房項目租金標準及有關政策繳納租金。獲得公租房租金補貼資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額交納租金,后按月發(fā)放租金補貼。
(二)承租家庭符合《關于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號)所規(guī)定的條件的,可以申請租金補貼。申請租金補貼的家庭,可向街道(鄉(xiāng)鎮(zhèn))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三)公租房租金補貼建筑面積上限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積超過補貼面積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實際承租建筑面積取值。如家庭選定公租房建筑面積為83平方米,則超出部分(23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補貼。
六、其他
北京市房山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負責本次配租的政策解釋和資格復核工作,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負責本次配租工作的具體實施。
本次配租工作將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開展,嚴格落實我市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請申請家庭在配租過程中注意做好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市房山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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