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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10-29 09:30:34作者:智慧百科
網(wǎng)友:“切糕你都敢去買,一刀切下去能切掉你一套房!”
切糕老人:“有本事你去報警!”
說起“切糕”,大家都會避而遠之,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掉入了一個意想不到的圈套里面,本以為這種現(xiàn)像早應(yīng)不存在了吧,必竟這行當(dāng)名聲太臭生意也難做了,做這行當(dāng)?shù)娜艘矐?yīng)有所收斂吧?
沒想到山東淄博一女子又遭遇切糕陷阱,只要15元的切糕沒想到被一刀下去切了56元,女子意識到被坑而拒絕付款,切糕老板直接攔住不讓走,并且囂張叫囂:“你報警!你報警!”
事件還一度在某音平臺上了熱搜,視頻顯示賣切糕的老頭還特別囂張,丑惡嘴臉不減當(dāng)年的“切糕團伙”。
隨后女子果真報了警,而最終的處理結(jié)果讓人感慨萬千!
(案件來源:千里眼,河南廣播電視臺鄉(xiāng)村觀察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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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經(jīng)過:
山東淄博的劉女士(化名)在案發(fā)當(dāng)天騎著電瓶車回家,路過一街道時看到有一大爺在擺賣“切糕”,一時嘴饞就想買一點來償償,她走近大爺?shù)臄偳翱戳艘谎勰乔懈?,感覺很不錯,于是決定購買一點。
但是劉女士也多少聽說過賣切糕這行的負面新聞,所以還是有點防備心理的,但是她想那些負面新聞多少也有點夸大的成份,鬧出問題無非就是事先沒有把話說明白,讓對方鉆了空子而已,于是她讓大爺切的時候就再三的強調(diào):“15元!我只要15元啊!我只要15元!”
劉女士看這攤販老人拿著把刀笑瞇瞇的向她點點了頭,看樣子也算面善,并不像會使奸?;?,于是也就放心讓他切了,她想老年人做生意也不容易,不至于這么干搞砸了自己的飯碗。
但是沒想到劉女士還是看走了眼,但見那大爺往切糕上輕輕一切,一塊切糕就下來了,劉女士扯長了脖子看著大爺過稱,大爺不緊不慢地把切糕往稱上一放,還沒有等女子看清就已經(jīng)算出了價格,他不急不慢地說:“不多不少,剛好56元?!?/p>
女子一聽就急了,她忙往稱上的數(shù)字上一看,還真的顯示56元,足足比自己想要的多出了41元!
劉女士頓時臉色就不好了,她說:“我說大爺,我已經(jīng)強調(diào)多次了,要15元,只要15元,你切56元給我什么意思呀?我可沒這么多錢啊?!?/p>
本來劉女士認為“面善”的大爺這時態(tài)度來了個180度的大轉(zhuǎn)變,幾乎用喊的向劉女士吼道:“你自己叫我切的,現(xiàn)在切下來了又嫌多,有你這么干的,欺負老人家嗎?”
劉女士萬萬沒想到攤販老人竟然倒打一耙,這氣得不到劉女士調(diào)轉(zhuǎn)車頭就要走,都懶得再搭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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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攤販老人哪里會這么輕易讓她走呀,沒想到都70來歲的老人了動作卻很當(dāng)敏,他一下子就從攤子那頭跳到了劉女士的車前,一把就把車把子捉住,不讓劉女士走,一邊攔一邊叫囂:“你怎么可能這樣搞啊,搞完就不要了?”
劉女士使勁想要擺脫攤販老人的糾纏未果,也直接就罵了起來,兩人頓時鬧得不可開交,引起了路人的圍觀,路人一看這情況就已經(jīng)猜到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八九不離十劉女士掉進了攤販老人的陷阱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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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爭執(zhí)不下,有跟人實在看不下去了,也走過來對攤販老人說:“都七老八十了,還干這種缺德事,不怕遭報應(yīng)啊?”
“人家明明強調(diào)了三遍只要15元,我們都聽到了,你如果不是有心搞事的,那只能說是你的刀切得不準(zhǔn)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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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攤販老人卻不理會路人對他指責(zé),一只手一直捉住劉女士的車頭不放,聲稱如果劉女士不付錢把這切下來的切糕買了就別想離開。
這時的攤販老人一臉的猙獰,像要把劉女士給生吞了,這氣焰要不是因為他年紀(jì)大,保不準(zhǔn)還真有看不順眼的路人跳出來給他點教訓(xù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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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暴力是解決不了問題的,于是劉女士跟攤販老人講起了道理來,劉女士說買賣是自由的,自己有選擇買多少,買或者不買的自由,這是自己的權(quán)利,別人無權(quán)干涉。
但攤販老人不吃這一套,他擺出他的另一套道理來:“你上飯店吃飯,把菜給點了,都炒好了,你這時說我不吃了,錢也不付了,走人了,你說老板干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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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眼看講道理也沒有用呀,這真的是壞人變老了吧?跟他講道理,那簡單是對自己智商的侮辱,為了不想再糾纏下去,劉女士退讓了一步,她說自己身上只有20元,讓攤販老人就從那塊切下來的切20元下來給她帶走。
沒想到這攤販老人還得寸進尺了,把臉往天上一揚:“20元切不了!”
這一幕不但劉女士怒了,連路人也憤怒了,質(zhì)問他是不是想找事?既然切不了你可以不賣,為什么還給別人給切下來56塊錢的?
就差沒有上前把他給揍了,劉女士這時警告說再這樣鬧就報警處理。
沒想到面對群眾的憤怒以及劉女士的警告攤販老人卻一點怯意都沒有,他囂張地叫囂:“打110!你趕緊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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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還看在是個老人,不想把事情鬧大,看攤販老人實在太過份了,劉女士沒再猶豫,果斷拔打了報警電話。
隨后民警趕到了現(xiàn)場,攤販老人還在那顛倒黑白,說劉女士要求自己把切糕切下來了卻不買賬,這就像進飯店點了菜,都炒好端出來了卻說不吃了,這不是在害人嗎?
民警又不是傻子,攤販老人這種操作早就看得明明白白,民警對其進行了警告,并指出這里是不能擺攤的,同時看他也是個七十多歲的老人了,也就不對其進行處理,對其進行教育了一番,為了息事寧人,兩個民警自己掏了56元把切下來的那塊切糕買了下來。
這攤販老人這才滿意地推著三輪車走了,連句謝謝都沒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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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本以為老人是自己一個人來的,沒想到群眾意外地發(fā)現(xiàn)老人竟然是和一伙人開著車來的,然后分開了幾拔人分散在街道上進行售賣,并且都是些老人,難怪有恃無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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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這件事被網(wǎng)友拍到上傳到了網(wǎng)上,頓時引起了網(wǎng)友們的熱議,毫無懸念,網(wǎng)友們基本上都是一邊倒支持劉女士的,而對于攤販老人都是罵聲一片,這真的是壞人變老了,為了錢財連最后的臉面都不要了。
有網(wǎng)友認為,民警的做法不可取,這等于是在縱容惡,滋養(yǎng)了惡的蔓延,讓惡覺得奈何不了它,變得有恃無恐。
也有網(wǎng)友說,面對這種人劉女士還是心軟了,一開始還跟老人講這么多,還想著用20元解決問題,其實應(yīng)該一開始就報警了,根本不需要考慮對方是老人的問題,要知道這種人正是捉住了這一點,對他人反咬一口,其中的惡意讓人防不勝防,根本不值得去同情。
我們暫且不再討論攤販老人的品行道德問題,從法律層面我們應(yīng)當(dāng)如何評價其行為呢?
很顯然,攤販老人的行為已經(jīng)違反了合同法。
合同關(guān)系的的建立:
本案中,女子稱“我要15元的切糕”,這句話相當(dāng)于“邀約”,意思是劉女士想與攤販老人訂立15元切糕的買賣合同。
《民法典》第140條明確規(guī)定:
雙方訂立合同時,行為人可以用文字或者語言等能表達真實意愿的方式明示或者默示做出意思表示。
此時攤販老人并未直接用言語進行回應(yīng),但在行為上開始了切割切糕的動作,很顯然可視做攤販老人已經(jīng)接受了劉女士的邀約,雙方買賣合同成立。
毫無疑問,合成關(guān)系成立后,作為攤販,應(yīng)該切下15元的切糕賣給女子,此時雙方之間達成15元的買賣合同關(guān)系,劉女士按合同的約定支付15元的款項即可。
但是攤販老人卻切下了56元的切糕,很顯然其行為事先并未與劉女士達成合約變更的意思表示,屬于單方面地變更合同,因此最新的合同并不具法律效力,因此劉女士依然可以要求對方把15元的大小給自己即可。
當(dāng)然如果劉女士接受了56元的切糕,那么雙方實際上又達成了新的買賣合同關(guān)系。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九條的規(guī)定:
出賣人多交標(biāo)的物的,買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絕接收多交的部分。買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約定的價格支付價款;買受人拒絕接收多交部分的,應(yīng)當(dāng)及時通知出賣人。
根據(jù)本規(guī)定,劉女士拒絕了接受56元的切糕,只接受15元的部份,完全是合情合法的,所以劉女士直接拒絕攤販老人的訴求并無不妥。
那么當(dāng)女顧客說不要了,攤販卻攔著女子不讓其離開,那么攤販有這樣的權(quán)利攔著他人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條的規(guī)定:
合法權(quán)益受到侵害,情況緊迫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guān)保護,不立即采取措施將使其合法權(quán)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護自己合法權(quán)益的必要范圍內(nèi)采取扣留侵權(quán)人的財物等合理措施;但是,應(yīng)當(dāng)立即請求有關(guān)國家機關(guān)處理。
本規(guī)定明確指出“合法權(quán)益受到侵害”且不能及時昨到相關(guān)部門的保護時,受害人可以采取必要合法的措施保護自己的財物不受侵害。
但本案中事件的脈絡(luò)非常清晰,攤販老人的合法權(quán)益并未受到侵害,反而是劉女士的合法權(quán)益受到了其侵害,因此劉女士最終選擇了報警處理。
很顯然,根據(jù)本規(guī)定,攤販老人是無權(quán)阻止劉女士離開的。
因此,攤販老人此時的行為不但不合法,還涉嫌“強買強賣”,將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的行政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6條規(guī)定:
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wù)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w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按照規(guī)定,攤販老人很顯然是要受到處罰的,但《治安管得處罰法》規(guī)定,70周歲以下的,不執(zhí)行行政拘留,本案中的攤販老人也應(yīng)達到70周歲了,所以老人很大可能是能避免拘留處罰。
這不得不讓人憤怒又無可奈何,這也可能就是攤販老人這么囂張敢與民警叫板的原因,也正是這樣,這些賣切糕的小商販用老人來擺賣的原因,他們還懂得法律,鉆法律的空子,這真拿他們沒辦法,要是他再往地上一躺,那問題真棘手。
也許也正是考慮到這些種種棘手問題,民警也才采用了自己掏腰包買下了56元切糕的原因,否則要是處理不好,都不知道這老人會鬧出什么意想不到的幺蛾子來,那可能自己都收拾不了了。
這不得不讓人感慨,難道連民警都被他們捉住了軟肋了嗎?是不是法律對這類人群太過寬容了,他們反而得寸進尺了呢?
難道因為年紀(jì)上來了,就能凌駕于法律之上了嗎?是不是應(yīng)該一視同仁呢?
對于此案,大家怎么看呢?難道以后去買切糕還得親自全程錄像,合程錄音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