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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6-07 13:00:27作者:未知
來源:封面新聞
紀蘭在法院門口
封面新聞記者 石偉
前阿里女員工周某訴張某強制猥褻、侮辱罪案,6月6日,在濟南市槐蔭區(qū)人民法院開庭。案件當事人之一張某,被拘押302天后出庭受審。
“之前的兩位律師半個月前被換掉了一個,他手里還有另一個案子,只能出庭今天一天,剩下兩天只有一位王律師孤軍奮戰(zhàn)。”張某妻子紀蘭(化名)告訴封面新聞記者,盡管情況對他們不利,但仍將與律師堅持為張某做無罪辯護。
時間倉促
張某家屬仍堅持無罪辯護
紀蘭介紹,她是端午節(jié)期間才從代理律師處獲知開庭時間,此前她一直打聽不到具體開庭日期,原來的兩位代理律師也被替換了一位。
“5月初接到法院告知,說原代理律師黃佳德因疫情原因不能參加,張某要求更換律師。我在法院看到張某手寫的紙條,他原話是希望由黃佳德律師和王春麗律師代理案子,如果確實因為疫情無法到庭再更換律師?!奔o蘭說由于時間倉促,黃佳德律師確實無法出庭,就推薦了當?shù)匾晃宦蓭熃邮职讣?。但這名律師只接手了半個多月就開庭了,無法深入熟悉案情,且這名律師手頭還有另外一件案子,兩起案子開庭時間沖突。
“我們這個案子要庭審3天,他只能出席第一天,剩下兩天由王春麗律師孤軍奮戰(zhàn)。情況非常不利,但我們開庭前碰面,兩位律師都堅決要做無罪辯護?!奔o蘭說,她未被獲準旁聽,上午在法院外等待一段時間后就回家照看孩子了。
目前仍在隔離的黃佳德律師表示,開庭時間安排的非常倉促,對案件的辯護會產(chǎn)生影響,如果當事人后期還愿意委托他,他還會繼續(xù)跟進案件代理。
紀蘭表示,此次庭審中案件的重要當事人周某未出庭。
6日下午,封面新聞記者與周某聯(lián)系,詢問未出庭是出于什么考慮時,周某短信向記者核驗身份后未再回復任何問題。
此前,周某曾回應封面新聞記者稱,案件已全權委托律師處理,自己不方便講太多,相信司法機關的處理會回擊一切謠言,也會保留對不實言論追責的權利。
謎團未解
“他確實犯了錯,但我不相信他犯罪了?!?/strong>
“他被拘押了302天,我每天都在數(shù)著日子。”紀蘭說,她和張某在學生時代戀愛,畢業(yè)后結婚,張某工作生活都比較單調,為人不會變通,工作十幾年還是個小小的技術主管。
紀蘭說,警方?jīng)]有通報具體的猥褻情況是怎樣,案子也還有謎團未解開。
“就是一起偷情事件,他確實犯了錯,但我不相信他犯罪了。他如果真是個花心亂搞的男人,我肯定不會為他奔走。”出事之后,紀蘭向家人關閉了朋友圈,不斷在網(wǎng)上發(fā)帖,反復到相關部門奔走。至今仍有人對她私信謾罵,但她仍然堅持認為張某是清白的。
紀蘭說,這302天里,家里全靠她一人支撐,雙方老人反復病倒,兩個孩子時不時交給親戚照看,她的生活完全因這件事失控。
同樣遭遇失控的不止紀蘭一家。案發(fā)后,王某文被阿里辭退永不錄用,其妻發(fā)文表示對此申請勞動仲裁,并對公安機關提起行政訴訟,同時起訴周某名譽侵權,進入漫長訴訟期。
2021年11月25日,周某其收到公司郵件,宣布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無任何補償或賠償。公司認為,周某廣泛散布虛假信息對公司造成惡劣影響。
周某認為案件還在審理中自己卻被辭退,將通過法律手段維護權益。同時,她向檢察院提出了刑事申訴,請求撤銷不批準逮捕決定,追究王某文刑事犯罪行為。
封面新聞記者在中國檢察網(wǎng)看到,槐蔭區(qū)檢察院于2021年8月25日發(fā)布的對張某依法批準逮捕的決定還能看到,但2021年9月6日發(fā)布的對王某文不批準逮捕決定已搜索不到。
案情回顧
2021年8月,阿里女員工周某在公司食堂發(fā)傳單,并網(wǎng)絡發(fā)文稱出差宴請客戶時被灌酒,遭到客戶代表張某猥褻,公司領導王某文將其送回酒店后對其性侵。
事件曾引發(fā)廣泛關注,槐蔭區(qū)警方隨后通報稱已對張某及王某文采取強制措施,沒有證據(jù)證明有強奸犯罪事實。
2021年9月6日,槐蔭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某文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槐蔭區(qū)警方對王某文終止偵查,作出治安拘留十五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