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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11-18 09:00:47作者:智慧百科
11月17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安全部原黨委委員、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jiān)察組原組長劉彥平受賄一案。劉彥平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據(jù)公開信息,劉彥平是“孫力軍政治團伙”第七只“老虎”,其余六“虎”均已在今年9月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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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了21年受賄2.34億!
濫用警力,極度腐化極度扭曲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劉彥平利用擔任公安部警衛(wèi)局副局長、政委、局長,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副部長,國家安全部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中央紀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組組長、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jiān)察組組長,十九屆中央第五輪巡視第十四組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案件處理、工作安排、車牌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4億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劉彥平的刑事責任。
今年3月12日,劉彥平通報被查。9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通報,開除他的黨籍和公職,并指出其參加了孫力軍政治團伙。值得一提的是,劉彥平的仕途中,曾與李東生、傅政華、孟宏偉等多位此前落馬的“政法虎”共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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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8月出生的劉彥平,今年67歲。
公開資料顯示,劉彥平曾長期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后調(diào)任公安部。2011年8月,劉彥平出任公安部部長助理 、黨委委員。2013年6月,劉彥平出任公安部副部長,兩年之后,2015年5月,劉彥平卸任公安部副部長,隨后擔任國安部紀委書記,后任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駐國安部紀檢監(jiān)察組組長。
在紀檢系統(tǒng)任職期間,劉彥平多次以中央巡視組組長的身份亮相,他在十九屆中央巡視中,多次擔任第十四巡視組組長。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關于劉彥平被“雙開”的通報中,其問題涉及政治、組織、廉潔、生活等多方面,通報中諸如“極度腐化”“權力觀極度扭曲”等一些表述頗受關注。
例如,在政治問題方面,劉彥平被指理想信念坍塌,黨性原則喪失,背棄“兩個維護”,毫無“四個意識”,在政治上徹底蛻變,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換,投機攀附、操弄權術;肆意踐踏法紀,濫用公安警衛(wèi)權力,將其異化為撈取政治資本、謀私斂財?shù)墓ぞ?,造成惡劣影響;長期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
生活上,劉彥平被指極度腐化,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多占住房,貪圖吃喝享樂,長期接受私營企業(yè)主安排打高爾夫球并收受球卡,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及醫(yī)療服務等活動安排,收受禮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并借機斂財。
組織上,他嚴重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guī)為他人謀取利益。
他還被指道德品行敗壞,大搞權色、錢色交易;權力觀極度扭曲,肆意濫用手中權力為他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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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力軍政治團伙”中第七“虎”
對劉彥平的問題通報中,“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的定性較為受關注。5個月前,中紀委在對司法部原部長傅政華的“雙開”通報中,也曾點名其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
曾任公安部副部長的孫力軍2020年4月被查,今年7月,孫力軍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案在吉林長春進行了一審,他被指控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46億余元。
今年年初,反腐電視專題片《零容忍》中,孫力軍政治團伙案首次被曝光。
按照《零容忍》中的報道,緊隨孫力軍之后,多名省部級干部先后被查處,包括曾任公安部技術偵察局局長,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的龔道安;曾任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重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的鄧恢林;曾任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大連市公安局局長,江蘇省副省長、省公安廳長,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的王立科;曾任公安部網(wǎng)絡安全保衛(wèi)局局長,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的劉新云。
專題片播出兩個月后,劉彥平也被查。
劉彥平宣布被查當天,國安部召開的部黨委會議稱,國家安全機關必須把講政治作為第一要求、把講忠誠作為第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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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鄧恢林、龔道安、劉新云被密集宣判:
重慶市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
上海市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云以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9月22日,傅政華、王立科被宣判:
全國政協(xié)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傅政華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審被判死緩,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受賄罪、行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偽造身份證件罪一審被判死緩,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9月23日,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以受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一審被判死緩,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部分資料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長安街知事、中紀委網(wǎng)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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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官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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