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委托專業(yè)的知識產權公司調查取證。由于商標權案件專業(yè)性較強,由權利人自行取證,對取證的方向和范圍把握的十分準確會有一定的難度。一般說來,專業(yè)的調查取證要比當事人調查取證更為方便、有效,收集證據的范圍也更加廣泛、精確,在司法實踐中往往具有較高的可信度。
2、向行政機關舉報取證。向侵權所在地工商舉報后,上述部門可以查閱、復制與案件有關的合同、帳冊等有關文件,詢問當事人和證人,采用拍照、攝像等方式進行現(xiàn)場執(zhí)法檢查。涉嫌侵犯商標專用權的,上述行政執(zhí)法部門可以對涉嫌侵權的產品清點數量、規(guī)格后查封并從中抽取樣品。
3、運用公證機關收集、保全證據,是一個做好訴前準備的有效措施,商標侵權的網絡證據保全公證。
需要注意的是:在商標侵權訴訟取證過程中需注意以下幾點:
(1)收集證據內容及手段應合法。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必須合法。
(2)注意證據之間的關聯(lián)性和一致性。各個證據之間要有某種客觀的聯(lián)系,相互印證,而不是相互孤立的。在收集證據后要仔細研究它們的內在關系,剔除無關緊要的證據,確保證據有的放矢。
(3)注意證據的客觀性。只有客觀真實的證據才有證明力,篡改、偽造證據,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商標的注冊者,在發(fā)現(xiàn)自己的商標被他人使用后,首先需要確定一下對方的使用行為是否構成侵權,若是對方并不知道自己使用的標識已經被他人注冊了,此時就不能認為使用者的行為屬于侵權行為。此種情形下,雖然不能向使用者主張賠償,但是可以要求對方停止繼續(xù)使用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