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中介的居間合同有效嗎(房產中介的居間合同有效嗎知乎)
2022-12-07
更新時間:2022-12-06 09:42:27作者:智慧百科
一、婚姻期間共同債務離婚如何承擔?
夫妻之間共同的債務離婚后由雙方共同償還,雙方也可以協(xié)商債務的承擔,但協(xié)議書對債權人是沒有效力的。夫妻財產中的共同債權債務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產生的由夫妻雙方共同享受的債利和承擔的債務。
夫妻財產中的共同債權主要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對外出借而產生的債權。夫妻共同債權包括三個因素,即發(fā)生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對外出借的是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的意思所決定。
夫妻共同的債務比如說家里未還完的房貸,夫妻協(xié)定的債務,雙方簽署的合同中背負的債務,社會交往中的等需要夫妻一起償還的債務,在夫妻雙方離婚之后,依然需要夫妻雙方一同償還。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jīng)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jīng)營活動,經(jīng)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yǎng)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yǎng)負有贍養(yǎng)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xié)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jīng)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之間的共同債務在《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中其實都有著列舉式的規(guī)定,一般人民法院在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時候,都可以參照所列舉的情形來處理,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即使雙方當事人之間解除婚姻關系,也不能免除該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