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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8-21 14:40:16作者:未知
勞榮枝案二審將擇期宣判
對于勞榮枝的第二次審理持續(xù)了3天,比一審還要多1天??剞q雙方爭辯激烈,合議庭多次調(diào)停。江西高院最終作出了擇日宣判的決定。
8月18日上午9時30分到20日下午6時許,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上訴一案。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出庭履行職務,上訴人勞榮枝及其委托的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此次開庭,勞榮枝大改自己過往的有罪供述。一審時,她稱自己接受搶劫罪和綁架罪的指控,但并未參與故意殺人。這一次,她則表示自己僅是被動參與了綁架,原因是出于對法子英的依賴及后者對她的脅迫。
被捕時,勞榮枝身邊有了新的男朋友,后者還曾試圖為其辯駁。一審判決中稱,法與勞協(xié)同作案,分工明確。曾是一名教師的勞榮枝,又為何輾轉(zhuǎn)聲色場所上班?法庭上,大量細節(jié)被逐一披露。
庭審中,勞榮枝、辯護人和出庭檢察員圍繞勞榮枝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審量刑是否過重、一審程序是否違法等問題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勞榮枝進行了最后陳述。
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二人確定了“仙人跳”的作案方式
理清本案,法子英與勞榮枝的關系無疑是關鍵一環(huán)。
1996年至1999年,南昌、溫州、常州、合肥發(fā)生4起大案,有7名被害人死亡。法子英與勞榮枝被認為共同作案。
1999年7月,一則警匪拔槍互射的視頻畫面震驚全國。在警方的圍捕中,“殺人惡魔”法子英束手就擒。同年11月,法子英因犯綁架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被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3個死刑,并在僅僅40天后就被執(zhí)行槍決。
2021年,“逍遙法外”20年的勞榮枝因同樣的3個罪名,也被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判處死刑。
但勞榮枝并不認可共犯的說法。在法庭上,她將一切罪惡都歸因于法子英對其的脅迫。她在辯解中表示,那時候她年紀還小,是“單純”、“傻傻的”,甚至還對法子英產(chǎn)生了感情依賴。在法子英作案的過程中,她的內(nèi)心是崩潰的,“不敢對法子英說不”。
毫無疑問,兩人的“孽緣”給至少4起案件中的9名被害人帶去了災禍。從資料看,勞榮枝和法子英顯然是“兩個世界的人”,勞榮枝師專畢業(yè),是一名教師。法子英比她大10歲,有妻女,身背搶劫案底。
據(jù)勞榮枝自述,1994年,兩人在朋友的婚禮上認識,并在次年2月因被法子英強奸建立關系,當時她還不滿21歲。
二審最后一天,檢察官應勞榮枝的說法提交了多份新的證人筆錄,其中就包括法子英當年的好友陳某及勞榮枝的同學孫某。
陳某說,他感覺勞榮枝“沒什么感情”,法子英只是“玩玩而已”。法子英比較強勢,發(fā)現(xiàn)勞榮枝對其他男的“多看幾眼”,就會對她拳打腳踢,但有時法子英對勞榮枝也很好,勞榮枝要的東西法子英都會滿足,法子英多次找陳某借錢,借錢時曾說勞榮枝愛慕虛榮,稱勞榮枝是個“花錢的祖宗”。他并不清楚法子英強奸了勞榮枝。
資料圖
孫某則稱,1995年,她曾接到勞榮枝的電話。電話中,勞榮枝很高興地說自己“找了個男朋友”。幾個月后,兩人見面時,勞榮枝看上去很憔悴,“發(fā)現(xiàn)男友來了,很害怕”。之后,她還拜托孫某幫其辦信用卡。勞榮枝還對她說過自己被強奸了,但并未說是被誰。
從當年材料上看,法子英是在1995年下半年因打架負案潛逃,并把勞榮枝也帶了出去。勞榮枝稱,當時其申請的是停薪留職。之后,兩人游歷了多地。按法子英的說法,“到南昌就是想搞點錢”。
二人確定了“仙人跳”的作案方式,勞榮枝說,因為在坐臺的時候也騙過幾個客人的錢,“對這種事情就沒那么恐懼了”。案發(fā)后,法子英曾對其表示后悔,“沒想到搞了把大的”。
勞榮枝稱自己當時并不知道法子英殺了人。但檢方提出,從被害人熊某家中搜了財物后,勞榮枝先自行回出租屋收拾東西,當時熊某的遺體碎片還在屋內(nèi),血跡也并未清理。本案還有一個疑點,僅從體格來看,熊某義(約180cm,90kg左右)對比法子英有較大優(yōu)勢。
熊某手腳都被綁了起來,勞榮枝稱自己沒有參與。之后,因為反抗,熊某被法子英殘忍殺害了。
到第二起案發(fā)地溫州前,兩人又去游歷了多地,如重慶、韶山等,勞榮枝就這段經(jīng)歷回應檢方說,“是想去看看祖國的大好河山”。
在溫州,勞榮枝在租房時對外人表示,“要回去問問家人的意見”。她還表示,自己曾叮囑法子英“不要傷害那兩個女的”。勞榮枝稱,自己只身前去銀行取被害人的錢也是受到了法子英的控制。取完錢后,她電話告知了法子英,后者隨后將兩名被害人滅口。
在“常州案”的庭審環(huán)節(jié),檢察員向勞榮枝提出了一個問題“你為什么不跑”。據(jù)法院調(diào)查,當時,勞榮枝只身前去找被害人劉某妻子取錢,后者身上攜帶7萬元的現(xiàn)金,那是1998年。勞榮枝給出的回應是“怕法子英找自己的家人報復”。
在最后的“合肥案”中,被害人殷某如何死亡,也成為庭審中的爭議話題。法子英曾供述,是其勒死了殷某。但南昌一審援引了合肥市公安局當年的鑒定報告,認為殷某的死亡時間是在7月24日左右(法子英于前一日落網(wǎng))。
據(jù)法子英當年供述,他曾多次向勞榮枝表示,如果殷某反抗,或法子英到點沒回來,被警察抓了,就“勒死他”、“把他殺掉”、“幫我報仇”。
勞榮枝稱自己對財物并無支配權,坐臺是為了賺錢給法子英花。她還稱在法子英面前毫無話語權,她以買床單為例,稱挑自己喜歡的顏色都不可以。在針對本案中的重要作案工具“冰柜”的詢問時,她在偵查階段也曾供述稱,“一般是白色的,我喜歡白色家電,不可能買別的顏色”。到底有無話語權,可見前后不一。
筆錄顯示,在勞榮枝落網(wǎng)后,偵查人員曾向其提了一個假設性問題,她的回復是,自己會拖延時間,“被抓了不會馬上交代法子英下落”。
值得注意的是,最初法子英被捕時,他也并未供出出租屋的所在地。庭上,他還推翻了自己過往的供述,稱作案都是其個人所為。其代理律師稱,在其與法子英接觸的幾個月,他并未問及自己的妻女。處決前,得知勞榮枝仍然在逃,他“笑了”。
“合肥案”小紙條小字系勞榮枝所留
“滔天大罪”、“潛逃20年”,隨著案情披露,勞榮枝被稱為“女魔頭”,引起社會公憤。但作為一起死刑案件,本案到底是否具備鐵證,系控辯雙發(fā)爭議的焦點。
在刑事案件中,“重物證,輕口供”是基本原則,這也是勞榮枝一方辯護的核心。辯護人強調(diào)勞榮枝在面對公檢法系統(tǒng)時的弱勢地位,并對偵查機關的筆錄提出質(zhì)疑,認為筆錄內(nèi)容與同步錄音錄像有實質(zhì)性差異,且存在疲勞審訊、誘導等情況。
此前的庭前會議上,合議庭在審查辯護人提交的片段過后排除了一段約半小時,僅有一名偵查人員進行問詢的筆錄。檢方則認為,檢察人員對錄音錄像研究了長達一個月,筆錄上的內(nèi)容存在概括,但并無實質(zhì)性差異。就此問題,合議庭表示將于庭后審查再議。
檢方還表示,在近8個月的時間里,勞榮枝作了48次有罪供述,其表述自然、穩(wěn)定,過程中不存在疲勞審訊、誘導等情況。其間,勞榮枝也供述了一些“非親歷不可知”的案件細節(jié)。
勞榮枝案二審將擇期宣判
1998年發(fā)生的“常州案”,是唯一一起被害人幸存的案件。當年,法子英也曾供述了案件的部分內(nèi)容,但因證據(jù)不足未移送審查起訴。經(jīng)過勞榮枝的供述,警方才找到了當年的被害人。勞榮枝曾透露,其搭乘出租車去找被害人劉某的妻子取錢,因怕被跟蹤,還讓車繞了幾圈,這與后來劉某妻子的證言一致。這樣的細節(jié)還包括“溫州案”中,搶劫后其曾用被害人梁某手機接聽一個電話等。
在辯護人看來,“被害人的口供不是多次就是真實的”。盡管勞榮枝在此次二審期間多次翻供,“此次供述由控辯審三方在場,更真實”。辯護人還表示,勞榮枝如實供述“常州案”,事實上構成“特殊自首”。
值得注意的是,在四起案件中,“合肥案”遺留的小紙條可以說是證明勞榮枝有主觀犯罪意圖的最有力物證。
被害人殷某書寫了字條,交待妻子配合,但字條上又有多行小字“少一分錢我就沒命了”“他的同伙一定會讓我死的比剛才那個人還快”。經(jīng)江西省檢察院的兩名鑒定人員鑒定,紙條上的小字系勞榮枝所留。
“把勞榮枝的口供拿掉,能定罪嗎?”辯護人認為,作為死刑案,本案的證明標準并未排除合理懷疑。
庭上,勞榮枝對被害人的家屬表示了歉意。但旁聽席中的兩名被害人熊某(“南昌案”)家屬,面色凝重,表情未有轉(zhuǎn)變。勞榮枝還稱,自己“罪不至死”,若有一天能“回歸社會”,會盡最大能力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和補償。
作者:陳威敬